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 [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类别:
(一)国家设立的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3.优秀新生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1.一等国家助学金
2.二等国家助学金
3.三等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