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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助学·筑梦·铸人”四季专项主题教育活动方案
2023-03-24 10:53 刘晓艳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培养学生勇于担当、知恩感恩、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良好品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助学·筑梦·铸人”四季专项主题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时间

3月至12月

三、活动对象

享受国家、学校、社会奖助的学生

四、活动目标

针对获得各类奖学金的学生,注重培养他们勇于担当、追求卓越的良好品质;针对各类受助学生,注重培养他们知恩感恩、励志成才的良好品质;针对参加各类勤工助学岗位的学生,注重培养他们自立自强、奋发有为的良好品质;针对申请、办理各项助学贷款的学生,注重培养他们诚实守信、严于律己的良好品质。

五、活动安排

春季:“榜样前行 梦想起航”争先创优教育月(3-5月)

    (一)优秀学生事迹征集与宣传

    1.宣传对象: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人保奖学金等获奖学生代表。

    2.供稿要求:宣传稿件需包含以下4个部分:

  (1)个人简介:姓名、性别、民族、学院、专业、大学期间所获重要奖项及荣誉(150字以内)。

  (2)事迹正文:含标题和正文两部分。征文标题要求简洁、凝练,紧扣文章内容,突出主题,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正文600字以内,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语句通顺,文字优美,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励志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感染力和号召力。

  (3)师长点评: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辅导员(职业导师、素质导师)就获奖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做出精炼有力的评价(100字以内)。

  (4)个人电子照片:高清证件照1张,反映校园生活、实习或社会实践等高清照3张。

    3.材料报送:请各二级学院遴选不少于3个优秀典型,按学院自然排序依次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夏季:“水韵立学 诚信立业”诚实守信教育月(6-8月)

   (二)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1.班会内容:与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相结合,各二级学院通过召开诚信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普及金融、防诈骗知识,并进行诚信还贷、还款操作流程培训,增强青年学生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培养学生诚信感恩、自信自爱的品质,营造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氛围。

    2.报送材料:各二级学院6月底前在院级以上新媒体推送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

    (三)第三届校级“自强之星”、“诚信之星”评选

    1.评选对象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道德品质优良,在诚实守信,生活节俭,自强励志等方面起表率作用;

  (4)专业成绩优异,无挂科,并在校级以上专业类比赛中获奖不少于1项;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校内外文化活动,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不少于2项。

    “诚信之星”优先在贷款学生中产生。

    3.评选方式和名额全校拟评选产生校级“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各21名,评选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院级推荐,各二级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推荐学生分别填写附件2、3,6月1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表彰宣传,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青春武交院”对获评学生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并颁发校级荣誉证书。

    (四)暑期社会实践

    1.实践内容:鼓励受资助学生利用暑期进社区、进学校宣讲国家资助政策,对留守小学生进行学业帮扶,增强奉献意识;或积极参加劳动生产,助力乡村振兴,增强“强国复兴有我”的责任意识;或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利用假期进行一次大都市体验行,亲眼见证改革开放成就,增强个人成才意识。

    2.报送材料:学生可任选1项开展,实践成果材料收取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9月中旬前报送2-3篇优秀实践作品电子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秋季:“知恩感恩 自立自强”感恩励志教育月(9-11月)

    (五)资助政策宣讲主题班会

    1.班会主题:结合新生入学教育,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通过播放《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生奖助学政策简介》视频、学习《学生手册》、选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内奖学金获得者,进班进寝室宣讲资助政策、分享学习经验和知恩感恩心得等方式,引导学生树立勤学目标,励志成才。

    2.材料报送:各二级学院9月底前在院级以上新媒体推送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

    (六)“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

    1.评选对象:2022年9月-2023年8月,参加学校各单位勤工助学活动的在岗学生。

    2.评选条件:

  (1)用工单位设立7个及以上勤工助学岗位的有推荐资格。

  (2)评选年度范围内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且累计在岗四个月及以上(一般每年1月与2月为期末及开学月份,故合并记为1个月份);

  (3)思想政治素质好,按时上岗上班,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胜任勤工助学岗位职责,表现突出;

  (4)能正确处理勤工助学活动与学习的关系,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

  (5)未违反任何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

    3.评选方式和名额全校拟评选产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50名,评选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各用工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4,推荐学生填写附件5,附件5纸质版9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阶段:表彰宣传,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青春武交院”对获奖学生典型事迹进行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开展“强国复兴有我 奋斗正当时”主题征文活动

    1.征文内容:“强国复兴有我,奋斗正当时”为口号,面向受奖助学生征集短视频、征文、书画作品、手绘、剪纸等作品,内容要求积极向上,以多种形式展现对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理解,体现受助学生感恩国家、感恩社会、感恩他人的情怀和立志高远、奋斗青春的激情。

    2.活动要求:短视频要求格式高清,时长3分钟以内;征文不少于800字;手绘、书画作品、剪纸格式不限。

    3.结果展示:优秀作品评定方式由二级学院自行决定,评选结果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校级审定后颁发荣誉证书(含指导教师)。11月10日前在学院新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篇。

冬季:“暖冬行动 与爱同行”温暖关爱教育月(12月)

   (八)召开“三个一·冬季送温暖”主题座谈会

    1.活动内容:围绕“冬季送温暖”活动,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召开一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代表座谈会、送一件棉衣、办一件实事,悉心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交流,关注他们所思所想所盼,切实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感和幸福感。

    2.活动对象:2023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活动要求:院级以上新媒体宣传报道1篇。

    (九)开展“善行100·温暖行动”主题关爱行动

    1.活动内容:组织学生资助志愿者服务队参加2023年“善行100·温暖行动”,鼓励受助学生行动起来,积极为欠发达地区小学生进行爱心劝募,帮助更多乡村儿童圆梦,助力乡村振兴。

    2.活动要求:具体参与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上述四季专项九类活动,(一)(二)(三)(五)(六)(八)(九)为必选项目,各二级学院按要求落实;(四)、(七)为自选项目,各二级学院可任选一项开展即可。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充分认识活动的育人意义,党总支书记是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学院资助工作组是活动开展的主要领导机构,精心谋划部署本院全年活动的开展,采取各种抓手,把活动落实落细,切实做好学生的争先创优教育、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

    (二)注重宣传,广泛动员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动员辅导员、班主任及广大在校受奖助学生积极参与,鼓励师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创新活动开展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加大活动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宣传效果,增强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全年院级新媒体活动宣传报道不少于4篇。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活动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后报送活动总结报告1篇,并附典型成果(照片或视频不少于2张,以“学院+班级+活动名称或作品名称”方式备注)。活动总结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于12月30日前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1.各二级学院“自强之星”、“诚信之星”名额分配表

         2.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诚信之星”报名表

         4.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5.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勤工助学先进个人”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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