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和同学:
目前,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已将201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拨付学校。学校即日起陆续通过各学院复核后报送登记的学生本人银行卡进行发放。请同学们做好资金查收和后续银行打卡签字确认工作。
根据政策,奖助学金全部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未发放成功的奖助资金暂时留存学校财务处待学生提供正确银行卡后再行发放。如本人银行卡丢失则尽快补办银行卡;少数同学由于报送的银行卡号错误,首次打卡发放未能成功,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修改汇总,在一周内再次报送学生本人正确的银行卡号到财务处(行政楼334室)进行再次打卡发放。
各学院、班级要以此为契机,积极传递党和国家的关怀与温暖,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用好奖助学金,激励学生更加勤奋学习;同时要引导受助学生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培养同学们的诚信感恩、自强自立精神,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助学育人功能。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院系、班级不得提倡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以“自愿”或“变相自愿”的方式上交部分资金到作为班费或作为资助其他学生的经费以及爱心基金。凡违反查实者,学校将一律视为截留、挪用奖助学金进行处理。
各学院、班级在执行发放过程中若有好经验、好做法以及疑问,请及时告知反馈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投诉电话:027- 88756078 江老师
邮箱:xgbzzzx@126.com
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