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上级政策精神和校内工作实际,现将本年度在校学生参加大学生医保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根据系统要求核对、上传学生信息至武汉市大学生医保系统,各学院系统登陆地址和方式不变。学院拟参保学生信息(新增学生以15级新生为主,含部分未参保老生)主要核对学生名字、身份证号、学籍号、学院名称和专业名称。
2、10月10日前完成13级、14级学生参保信息核对、缴费登记工作,10月20日前完成15级新生参保系统内学籍登记和缴费登记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学生的缴费登记。
3、已办理休学的学生(应征入伍除外)本年度办理缴费登记,未办理缴费登记学生名单由各学院统一报学工部备案。已办理退学的学生不再办理缴费登记,由各学院进行学籍注销。
此项工作涉及每位在校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避免给全校的整体工作造成负面影响。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部分学生缴了费,但未能进行缴费登记而不能享受相关保障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校资产处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