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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1-12-09 09:05  

关于开展2021年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辅导员工作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1年12月1022

二、考核依据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及奖励办法(修订)》(武交院学〔2018〕33号)

 三、考核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士官学院辅导员由士官学院单独考核。

四、优秀名额

考核优秀名额及考核认定等次按人事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辅导员工作考核成绩由学生评价、职业能力测试、学院评价、职能部门评价以及加减分五部分组成。

学生评价(占比50%)

1.评价时间:202112月1021

2.评价要求:学生根据辅导员工作表现,在测评系统中的“学生测评”模块进行评分。2021级学生原则上参与测评率达95%,2020级学生原则上参与测评率达90%,2019级学生原则上参与测评率达80%未达到测评率的将按照全校辅导员测评分中的最低分减五分计算。学生需进入“今日校园”—学工服务—移动辅导员考核模块进行测评。

3.资助工作满意度和共青团工作满意度测评学生需进入“今日校园”—学工服务—学生问卷调查模块进行测评。

4.辅导员不得干涉学生测评,不得进行意向性引导,确保学生测评的公平、公正、公开,否则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职业能力测试(占比10%)

1.测试时间:202112月21

2.测试要求:请全体辅导员于该日下午两点半前到明德楼223会议室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在测评系统中的“职业能力测试”模块进行测试,测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学生日常管理、心理健康、学生资助、就业指导、创新创业等方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5分钟。

)学院评价(占比25%)

1.评价时间:202112月10日-22

2.评价要求:各学院需根据辅导员一年来的工作实绩,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给予相应的档次,在测评系统中的“学院评分”模块录入结果。

(四)职能部门评价(占比15%)

1.评价时间:202112月10-22日

2.评价要求:职能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根据辅导员全年的工作情况及各项工作台账给予相应的档次,在测评系统中的“职能部门评分”模块录入结果。

(五)加减分

1.支撑材料上报时间:202112月21 12:00前。  

2.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关于2021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说明》中的辅导员考核加分项要求,以学院为单位辅导员加分报告(签字盖章)及支撑材料交明德楼222室廖老师,经审核后予以加分总加分不超过5分;减分项根据《关于2021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说明》中的辅导员考核负面责任清单,经核实后予以减分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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