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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29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湖北省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现对部分开学工作安排如下:

(1)按照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对于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免交学费,杜绝“先收后退”现象。请学院加大宣传,提醒已经贷款的新生不要再交学费,直接走线上或线下绿色通道填写回执校验码等信息。

(2)各学院及时开展回执统计工作,及时收集已贷款的老生回执信息,欠缴金额务必按照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准确填写,请于9月5号下午3点前填写好附件上交到资助中心。

(3)附件的名单仅是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在其他银行(如邮政银行等 )贷款学生不需要提供校验码。学生需学校提供证明材料,请通知学生直接来资助中心办理。

附件:2024年国家开发银行回执情况表(老生)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