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2024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注意啦,暑假期间(7-9月份)全国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开始了,请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手机上下载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或拨打学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27—88756219,咨询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事宜。
湖北省户籍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如下:
一、借款人申贷条件
(一)被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难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业。
(三)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 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二、贷款额度
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 1000元;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办理时间
全省各地现场受理和远程受理的时间统一为:7月15日 (周一)至9月6日(周五)期间的工作日。
四、申贷流程
(一)网上申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 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学生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不需要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二)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三)现场办理: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携申请材料共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经现场审核同意后,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校验码”)交给学生。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严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新生“绿色通道”中录入“校验码”
2024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通过“新生入学线上报道系统”的“绿色通道”将贷款的“校验码”填写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栏,同时将《受理证明》拍照上传,等待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校验码”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贷款系统中,经县、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审核通过后,进入发放程序。
六、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后,预计11月中旬前通过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或支付宝等结算代理机构,将贷款资金拨付至学生选择的结算代理机构的指定账户内。结算代理机构按照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学校账户;如学生申贷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的,学生可在结算代理机构APP内完成实名认证后,按照相关操作对剩余资金进行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