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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01作者: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军士学院:

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69号)。现将文件主要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