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军士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充分发挥毕业生在营造优良校风、学风以及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就业创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评选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参照《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工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武交院学函〔2024〕13 号)第七条、第八条相关规定。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采取个人申报方式,经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无异议后,报学校给予表彰。
2.优秀毕业生评选是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成效的展现,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严格审核。各学院须按照2025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申报(名额分配见附件1)。
3.评选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意见,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各学院要通过官网、官微、宣传栏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各学院公示完毕后,将公示名单(电子版)、《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于2025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蔡老师。
6.表彰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将《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放入优秀毕业生档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