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举办第五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17-12-07作者: 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鄂教思政〔2011〕8号)、《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鄂教思政〔2012〕13号)等文件精神,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举行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与心理危机干预培训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心理问题识别能力,提高学生自助与助人能力,巩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二、培训对象

      2017级班级心理委员

      三、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见表)。

      四、培训内容

      培训及工作安排见下表:

      时间

      地点

      内容

      主讲人

      11月9日

      14:00—15:30

      教师楼二楼报告厅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李思晴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1月14日

      14:00—15:30

      图书馆1005

      参观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校心理协会成员

      11月16日

      14:00—15:30

      教师楼二楼报告厅

      班级心理活动的开展与组织

      汪小凡

      经济管理学院

      11月21日

      14:00—15:30

      教师楼二楼报告厅

      心理委员的工作内容及职能

      李谷雨

      湖北中医药大学

      11月23日

      14:00—15:30

      教师楼二楼报告厅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识别与干预

      郭敏慧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11月30日

      14:00—16:30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团体辅导室

      素质拓展训练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五、培训要求与考核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动员、认真落实,心理辅导员作为指定负责人做好学院班级心理委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11月7日前填好《17级心理委员信息一览表名单》发送至46736508 @qq.com;

      2、严格考勤管理。为保证学习效果,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必要请假时,需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盖章;

      3、请参加活动的学生提前10分钟入场,各学院心理部负责人负责维护会场秩序;

      4、培训时,做好笔记,认真学习,深入思考,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结束后撰写1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或论文,由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审阅后推荐2篇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中心从中评选出9篇优秀心得体会或论文;

      5、培训结束后,各班心理委员要在本学院心理辅导员的指导和帮助下,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应积极关注本班同学的心理健康状态,定期做好反馈信息的工作;

      6、经考核合格,由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颁发“第五期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结业证”。

      学工部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7年11月7日